以合同监管 筑牢小区安全防线

发布时间:2026-07-28 17:36      来源: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207


为扎实推进全市房屋和市政设施安全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市市场监管局网络监管科立足合同行政监管职能,以物业服务合同为监管抓手,联合住建、各旗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物业合同规范、联合抽查、普法指导等系列工作,压实物业企业小区共用部位设施安全管护履约责任,全力防范化解小区各类安全风险。

一、跨部门联合抽查,靶向核查安全履约情况

联合市住建局、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开展2026年度物业服务领域合同格式条款“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严格按照全市物业企业名录5%比例抽取12家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坚持“条款合规 + 安全履约”双向核查。重点排查合同中免除物业设施养护责任、加重业主安全义务等不公平格式条款,对巡查缺位、隐患处置滞后的企业,及时移送住建行业主管部门处置,构建“住建管行业履职、市场监管管合同合规”协同监管格局。

二、推广新版示范文本,从源头厘清安全权责

联合住建部门转发自治区两套官方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即《内蒙古自治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在物业企业、街道、社区、业委会全域推广。引导企业在合同中细化房屋共用部位,补齐自制合同权责模糊短板,从签约源头明确物业设施安全管护义务,减少安全隐患发生后责任推诿问题。

三、强化行政指导普法,推动企业自查自纠

坚持监管与服务并行,采取进社区、进企业线下宣讲模式,普及《民法典》《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向 18 家重点物业服务企业发放《物业合同行政指导书》,督促企业建立常态化合同自查机制,主动清理、修订各类 “霸王条款”。针对检查发现的轻微不合规、隐患排查流于形式等问题,通过行政提示、约谈告诫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及时消除一般性安全风险。

四、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构建共治格局

常态化开展物业行业以案释法宣传,明确物业依据合同开展房屋、公用设施隐患排查的法定履约义务;引导业委会、业主主动核对合同安全服务条款,主动监督物业日常管护工作。依托12315投诉举报渠道,快速受理物业未履行设施维修、隐患排查义务相关投诉,推动小区房屋、公用设施隐患早发现、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