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药品安全监管工作,2月8日,自治区药监局第五分局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节日期间新冠病毒疫苗运输储存接种使用、药店测温登记报告监测“哨点”作用发挥情况进行了巡防督察。
此次检查以零售药店、医疗机构疫苗接种点为主,零售药店重点检查购买退烧、止咳等“四类药品”发热类药品登记上报情况、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情况、消费者进店扫码测温情况、营业场所消毒和从业人员自我防护情况;并对医疗机构疫苗接种点的新冠疫苗冷链运输、储存条件、购进渠道、扫码上传疫苗追溯信息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1家药店责令其停业整顿。
下一步,市局将持续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重处,积极消除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安全风险隐患,加大安全宣传力度,督促、指导零售药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的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