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优化资金使用机制,强化绩效管理,根据《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巴政字〔2025〕48号),原《巴彦淖尔市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内容已经不适应现有实际工作需要,需要对原有的设立目的、资助奖励范围及标准、申报材料、实施时间等内容进行调整,以便适应当前知识产权和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现就《巴彦淖尔市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12月1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开源路9号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07室收,联系电话:0478-8213500,邮编:01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bynezscqk@163.com。
特此通告。
附件1.巴彦淖尔市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修订稿)
2.修订说明
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2.修订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