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6 11:28      来源: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2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4月16日 

附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