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7日 星期五(农历)二月廿六
通知公告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公示
决定文书号蒙巴知法裁字﹝2026﹞3号案件类型专利侵权纠纷案涉案专利专利名称:一种全断面渠道切缝机专利号:ZL202321796234.2请求人河北科信博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被请求人李玉彪案件事实请求人发现被请求人使用的全断面渠道切缝机产品与其拥有的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结构高度一致,涉嫌构成专利侵权,于2026年4月2日向我局提出申请处理专利侵权行为请求。请求责令侵权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本局依法受理本案并组织口头审理,双方当事人对本案证据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经审理,合议组评议认为,涉案专利“一种全断面渠道切缝机”(专利号:ZL202321796234.2)为有效专利,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应依法得到保护。被控侵权产品为全断面渠道切缝机,与涉案专利属于相同种类产品,被请求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被控侵权产品。经技术特征比对,被控侵权产品包含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至10全部技术特征,落入涉案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被请求人提交公证书主张先用权抗辩,但公证书所载影像资料无法完整展示涉案专利权利要求5、权利要求9限定的核心结构,不足以证明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存在具备完整专利技术方案的同类产品,其抗辩理由不能成立,被控侵权产品构成专利侵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五条,《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九条处理决定责令被请求人李玉彪立即停止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侵害专利号ZL202321796234.2、名称为“一种全断面渠道切缝机”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全断面渠道切缝机。处理机关巴彦淖尔市知识产权局公示网址http://scjgj.bynr.gov.cn/决定日期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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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森林(西安市高新区亿顺源商贸经销处)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刘森林(西安市高新区亿顺源商贸经销处):你单位销售侵犯“五粮液”、“贵州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之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罚款80000.00元的行政处罚。2026年6月22日,我局通过公告送达方式向你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乌前市监罚告〔2026〕101号),依法告知我局对你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以及事实、理由、依据和你依法享有听证、陈述、申辩的权利。你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我局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乌前市监处罚〔2026〕122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行政处罚决定书2.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3.合规建设提示书   联系人:王帅、郭佳       联系电话:0478-7936158         联系地址: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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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巴彦淖尔市地理标志专家智库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战略部署,落实《巴彦淖尔市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和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专家智库支撑作用,强化地理标志全链条保护与运用,助力五原向日葵、巴彦淖尔小麦、巴彦淖尔羊肉等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地理标志智库专家的通知》,经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专业评审,现确定白梦凡等17名专家入选巴彦淖尔市地理标志专家智库,并将入库名单予以公布。请各入库专家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和专业特长,以科学、严谨、公正的态度,切实履行好专家职责,为推动巴彦淖尔市地理标志事业发展贡献智慧。  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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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6年6-7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网络销售信息的公告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内蒙古许宗军商贸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申请材料进行核对,上述企业符合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相关条件,予以登记。特此公告。 附件:网络销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2026年6-7月)                                                                     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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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33批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
近日,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随机抽取酒类、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调味品、糕点、食糖、饼干、肉制品、粮食加工品、食品大类、饮料等共133批次,其中8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日落黄、噻虫嗪、毒死蜱。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不合格情况如下: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菜卖卖吧蔬菜水果店销售的白土豆,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巴彦淖尔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中心。临河区金川新天地一亩田生活超市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巴彦淖尔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乔家熟食店加工销售的猪头肉、板鸭、熏鸡、笨鸡、猪蹄、猪耳朵、猪肘,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巴彦淖尔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中心。                        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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