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 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1. 机构职能
    2. 内设机构
    3. 领导介绍
    1. 政策法规
    2. 政策解读
    1. 部门预算公开
    2. 部门决算公开
    1. 人大建议办理
    2. 政协提案办理
    1. 产品质量安全
    2. 食品安全
    3. 双随机、一公开
    1. 执法主体
    2. 执法人员
    3. 执法职权
    1. 声明
    2. 领导介绍
    3. 内设机构
    4. 机构职能
    5. 机构概况
    6. 专家库

事关服务型执法,总局指导意见来了!
发布日期:2024-11-05 来源: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

国市监稽发〔2024〕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司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切实保障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统一、守底线和促发展相结合,深入推行服务型执法,有效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模式,更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贯彻宗旨意识,优化执法理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社会作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和践行“监管为民”核心理念,围绕落实“一个大市场、两个纲要、三个监管、四个安全”,切实将服务贯穿于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各环节,做到惩教结合、宽严相济;裁量统一、过罚相当,努力让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注重事前预警,强化源头治理 

  推动“执法端口前移”,把预防违法行为发生、服务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作为重要任务,注重纠偏扶正、防微杜渐,帮助经营主体强化违法风险防控意识,提升内部管理能力和水平。着力在个案中梳理研判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对同类企业进行预警、提醒、敦促,有针对性加强督促和指导,从源头消除违法隐患。 

  四、坚持惩教结合,体现宽严相济 

  对轻微违法行为,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兼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行业特点、当事人获利情况等多方面因素,依法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对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危害公共利益、挑战道德底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丰富普法手段和方式,开展个性化精准普法,引导经营主体自觉守法,落实主体责任。 

  五、统一裁量基准,促进过罚相当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因地制宜,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体系,研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保障科学规范行使裁量权,推动同一执法事项相同情形同基准裁量。推动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鼓励区域间统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特别是统一免罚减罚标准,争取更大范围裁量统一。健全案例指导制度,分领域制定执法指南或指引,为基层执法提供参考依据。注重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协调,共同推动执法尺度统一。 

  六、创新执法方式,体现执法温度 

  遵循合法、合理、必要、恰当原则,坚决杜绝处罚的随意性和“一刀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探索实施全过程说理式执法,更好运用说理式执法文书和语言,对案件当事人讲清楚违法事实、处罚依据、救济渠道,提高执法说服力和公信力。积极探索创新合规宽宥、合规激励、合规承诺等方式,推动企业培育合规文化,自我纠错。 

  七、做好事后跟踪,提升执法效果 

  建立健全事后督导服务机制,通过涉案主体“回头访”、相关事项“回头看”、相关产品“回头检”等强化案后跟踪指导,帮助涉案主体合规经营。建立健全整改核查机制,加强行政指导,督促免罚减罚经营主体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确保免罚不免责。建立健全困难主体帮扶机制,在质量管理、品牌培育、业态升级、市场拓展等方面帮助涉案主体纾困解难。完善日常监管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实现监管与执法协同发力,全链条遏制违法行为发生。 

  八、严明作风纪律,文明廉洁执法 

  严格规范案源登记、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处罚执行等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确保程序合法、处置合规。认真落实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严肃仪容仪表和执法风纪,维护和提升行政执法形象。严格廉洁纪律,严禁以权谋私、简单粗暴、刁难设阻、内外勾连、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保障执法人员履职尽责。 

  九、加强执法监督,强化责任落实 

  坚持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不断健全长效执法监督工作机制。注重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案卷评查等各项制度,有效纠正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问题。用好“三书一函”制度,加大对错案、问题突出或负面影响较大个案的督促整改力度,必要时给予通报或曝光。对推行服务型执法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激励。 

  十、提升素质能力,夯实执法基础 

  开展执法干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着力培养通专结合、一专多能的综合执法人才。重视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拓宽执法人员特别是业务骨干、岗位能手发展空间和晋升渠道。加快推动执法办案系统的统一建设与应用,强化执法办案全要素数字化驱动、全环节网络化运行、全流程智能化管控,提高智慧执法水平。 

  十一、注重宣传引导,树立良好形象 

  提升执法干部媒介素养,敢于、善于正面回应群众诉求及社会焦点、热点问题。加强舆情研判、会商和复盘,提高执法人员舆情应对处置能力。强化执法部门和新闻宣传部门协同联动,提高对重大突发舆情事件的快速反应和有效应对。采取以案说法、情景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立体化、多角度正面宣传,树立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十二、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工作落实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服务型执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统筹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共性和堵点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要加强调度指挥,推动工作落细落实。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创新思路,推动服务型执法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取得新成效。要及时总结经验,培树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做法。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10月18日

主办: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蒙ICP备19004151号
网站标识码:1508000026 蒙公网安备 15080202000069号
地址:开源路民主街2号 联系电话:0478-8216035
网站地图

巴彦淖尔微信公众号

巴彦淖尔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