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本级相关部门:
现将《巴彦淖尔市市本级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巴彦淖尔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组(简称“市深改组”),按照营商环境评估要求,对各旗县区,开发区及市本级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确保计划按时、保质完成。
二、各级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要按照要求,于2月25日前全部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简称“协同监管平台”),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三、各旗县区,开发区要结合市级计划,根据地区实际,按照“能联尽联”原则,统筹制定本地区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轻经营主体负担,优化市场营商环境。
四、各级部门要按照《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规范》(DB15/T 2463-2021),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开展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社会公示。
附件:巴彦淖尔市2024年度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计划
巴彦淖尔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
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组
(代章)
2024年2月4日
联系人:石路 联系电话: 0478-8756157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