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7日 星期五(农历)二月廿六
消费提示
春节期间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6-02-11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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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

  新春佳节将至,消费市场迎来旺季。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度过平安、祥和、欢乐的节日,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节日消费提示。

  一、 珍惜粮食,践行节约 

  家庭聚餐或宴请宾客时,请根据实际需求合理采购、按需点餐。外出就餐可主动选择“小份菜”“半份菜”,并积极打包剩菜。餐饮经营者应主动提示适量点餐,提供打包服务,共同反对“舌尖上的浪费”。 

  二、 安全出行,提前规划 

  春节期间人流车流密集,建议提前关注天气及路况信息,合理规划行程,错峰出行。自驾出行请检查车辆状况,切勿疲劳驾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通过正规平台或渠道购票,谨防“黄牛”诈骗。 

  三、 警惕消费陷阱,明辨优惠信息 

  节日期间促销活动繁多,面对“限时抢购”“超高折扣”等宣传时,请保持理性,按需购买。特别留意预付费充值,避免因大额优惠盲目办卡。选择旅游、住宿等服务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收费明细和退改规则。 

  四、 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公共场所请妥善保管好随身财物,照看好老人与儿童。谨防拥挤踩踏,遵守场所安全规定。不携带大量现金,尽量使用电子支付,注意保护个人金融信息安全,防范电信诈骗。 

  五、注意保存合同、票据、支付记录等凭证,如遇消费纠纷可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政务服务热线,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祝愿大家度过一个团圆、平安、欢乐的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