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第五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30 16:18      来源: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207 分享到:

各旗县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相关业务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提升市场监管精准度和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将《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第五版)》印发给你们(以下简称《清单》),请严格遵照执行。 

  本次《清单》共梳理规范71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涵盖市场监管部门全部行政检查事项,请各旗县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清单》完善本部门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清单制定完成后,各旗县区、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需及时调整“协同监管平台”抽查事项清单库,并在本单位外网网站进行公示,原则上《清单》本年度不再进行调整。 

  按照营商环境评估要求,各旗县区、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市局各相关业务科室务必于10月30日前实现“协同监管平台”内抽查事项使用率达到100%。 

  附件: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第五版) 

    

  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7日 

  (联系人:蔺振华,联系电话:0478-8756157) 

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第五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3-30 16:18

来源: 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旗县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相关业务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提升市场监管精准度和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将《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第五版)》印发给你们(以下简称《清单》),请严格遵照执行。 

  本次《清单》共梳理规范71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涵盖市场监管部门全部行政检查事项,请各旗县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清单》完善本部门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清单制定完成后,各旗县区、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需及时调整“协同监管平台”抽查事项清单库,并在本单位外网网站进行公示,原则上《清单》本年度不再进行调整。 

  按照营商环境评估要求,各旗县区、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市局各相关业务科室务必于10月30日前实现“协同监管平台”内抽查事项使用率达到100%。 

  附件: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第五版) 

    

  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7日 

  (联系人:蔺振华,联系电话:0478-8756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