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优化资金使用机制,强化绩效管理,根据《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巴政字〔2025〕48号),原《巴彦淖尔市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内容已经不适应现有实际工作需要,需要对原有的设立目的、资助奖励范围及标准、申报材料、实施时间等内容进行调整,以便适应当前知识产权和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我局研究起草了《巴彦淖尔市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修订稿)》,经过公开征求各部门和社会大众意见后,修改完善形成了《巴彦淖尔市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修订二稿),现印送你们再次征求意见。请各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认真组织研究,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知识产权科。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郝城樱;联系方式:0478-8213500;工作邮箱:bynezscqk@163.com;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开源路9号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07室收,邮编:01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巴彦淖尔市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修订二稿)
2.修订说明
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
2026年4月14日
2.2.附件2.修订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