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 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1. 机构职能
    2. 内设机构
    3. 领导介绍
    1. 政策法规
    2. 政策解读
    1. 部门预算公开
    2. 部门决算公开
    1. 人大建议办理
    2. 政协提案办理
    1. 产品质量安全
    2. 食品安全
    3. “双随机、一公开”
    1. 执法主体
    2. 执法人员
    3. 执法职权
    1. 声明
    2. 领导介绍
    3. 内设机构
    4. 机构职能
    5. 机构概况
    6. 专家库

巴彦淖尔市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9-25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市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实际,现将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7年,市工商质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相关要求, 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2017年,市工商质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转变作风服务群众的一个重要抓手,夯实了全局政务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理顺了责任主体和领导机制,明确了由局办公室和政策法规科进行综合协调,其他各科室局共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科室协力抓、经办人员主动抓的四级责任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各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我局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市局网站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全市工商质监系统信息更新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三)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强化工作措施。积极创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安排要求进行严密部署,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学习培训,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配合做好市政府定期检查工作。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各责任科室局在拟发文件时或需要公开的信息,须经科室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公开事项,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三、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多渠道公开政务信息。一是在市局机关门户网站(http://gszj.bynr.gov.cn/)及时发布工商质监信息,方便公众了解工商质监信息。二是依托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布工作中的信息。三是在新闻媒体上公开信息,扩大宣传面,让公众及时了解工商质监工作信息。在《巴彦淖尔日报》、《黄河晚报》、《中国质量报》等报刊杂志分别报道了我局的相关业务工作。四是通过“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消费与质量”、“内蒙古质监网”等网站进行政务公开。2017年,我局报送政务信息517篇,主动公开信息210篇,发表宣传稿件512篇次,制作宣传单89050张、宣传册30000个。

(二)涉密信息情况

在涉密信息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拟公开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了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四、咨询、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同时我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近年来一直开通 “12315”、“12365”安全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投诉。2017年全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系统共接到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1172件,同比增长4.57%;受理“12365”投诉举报27起,已全部办结。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采取“不收费”原则,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结合自身不足,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大力改进: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和能力素质。

(二)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工商质监系统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信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主动公开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采取网络等有效手段,将应公开的工商质监信息,全部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开,增强公开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三)加强对全市工商质监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通过深入调研、组织交流、开展培训等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完善信息公开绩效考核机制,继续开展工商质监系统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

(四)加大保密审核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泄)密问题的发生,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工商质监局办公室或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82160358297365)。

主办: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蒙ICP备19004151号-1
网站标识码:1508000026 蒙公网安备 15080202000069号
地址:开源路民主街2号 联系电话:0478-8216035
网站地图

巴彦淖尔微信公众号

巴彦淖尔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