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 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1. 机构职能
    2. 内设机构
    3. 领导介绍
    1. 政策法规
    2. 政策解读
    1. 部门预算公开
    2. 部门决算公开
    1. 人大建议办理
    2. 政协提案办理
    1. 产品质量安全
    2. 食品安全
    3. 双随机、一公开
    1. 执法主体
    2. 执法人员
    3. 执法职权
    1. 声明
    2. 领导介绍
    3. 内设机构
    4. 机构职能
    5. 机构概况
    6. 专家库

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3-09-08 来源: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主要职责  

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两件大事、落细“六个工程”、建设“五高五区”中发挥职能作用。主要职责是: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市场主体审批许可、市场监管部门综合执法、质量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三品一特”监管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政策、具体办法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授权范围内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指导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协调督办跨区域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及价格垄断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管理和指导本行政区域质量工作,负责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开展质量状况统计分析、评价研究,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和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参与拟订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特殊食品监管等工作。

  (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参与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权限监督实施全市中药、蒙药标准规范。

  (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

  (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制定实施全市监督抽检计划,发布质量公告,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负责指导各旗县区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落实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对法定、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和计量公证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十)负责统一管理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标准化工作。按权限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工作。

  ()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承担相关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十)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市知识产权战略,参与拟定相关政策措施,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二十)拟订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管理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组织实施重大知识产权转化项目,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指导商标专利执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依法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等工作。

  (二十)指导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指导各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

  (二十)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办: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蒙ICP备19004151号
网站标识码:1508000026 蒙公网安备 15080202000069号
地址:开源路民主街2号 联系电话:0478-8216035
网站地图

巴彦淖尔微信公众号

巴彦淖尔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