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献峰代表:
您提出“支持实体店发展”的建议已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人社、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研究办理。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研究疫情后市场发展整体形势及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结合市场监管领域实际,针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制定和推动实施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积极推动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发展。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助企纾困政策措施,为经营主体发展提供强劲政策支持动力
疫情结束以来,为全面实现经济形势好转,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2022年10月1日颁布《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5号),积极鼓励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稳住经济大盘中发挥重要作用。自治区、巴彦淖尔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制定出台相应配套措施。自治区层面印发了《2023年自治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2023—2025年)》《大力支持个体工商户尽快复工复产七条措施》《便捷市场准入助力招商引资九条措施》《关于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从优化市场准入、完善信用修复体系、推行包容审慎柔性监管、持续减税降费、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等方面进一步加大个体工商户发展支持。市政府印发《巴彦淖尔市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专门针对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制定奖励政策,积极帮助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恢复经济发展动力和秩序,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全面高质量发展。
二、多措并举,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各项监管服务措施落细落实
(一)畅通市场准入准营准出,持续深化经营主体管理便利化改革。
针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登记注册、许可管理等方面切实加强市场生产经营主体登记服务工作。准入方面,全面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行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模式,推行常态化“5+2”延时办件量、周末假日暖心办、“7×24小时”无人工干预智能审批,实现市场准入多部门多环节“一事联办”、0.5个工作日办结,今年以来,完成线上“你点我办”、线下“即办即走”办件3.89万件,极大地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准营方面,大力推动市场主体照后减证工作,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12项许可事项已完成“证照分离”改革。推行电子营业执照“一照通办”,推进“减证便民”,目前,已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在许可审批领域的跨部门、跨层级应用,全市所有材料清单中,涉及需提供营业执照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了与电子营业执照库关联。退出方面,推行简易注销程序,实现跨部门预检、清税证明准实时传送,方便企业办理注销手续。同时推行“歇业”制度,积极鼓励市场主体以歇业代替注销,帮助经营困难的企业降低维持成本,为企业纾困解难,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二)健全信用修复机制,鼓励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市场主体重塑信用。
针对行政处罚公示期限满六个月(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一年)、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只要提交申请材料符合《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推动恢复生产经营性活动。依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年报数据,对列异即将届满三年未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进行比对沟通,通过注册登记地址以快递形式邮寄“关于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告知书”,给予相关市场主体整改时间和信用修复,提醒其尽快依法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主动规避列入黑名单风险,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今年以来已累计为1551户企业恢复信用。
(三)全面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减免降低计量器具检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等经营性收费。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对市场主体申请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全部免费检定。严格落实特种设备检验收费减免政策,对在用电梯、起重机械、压力管道、锅炉等检测费用按比例减免,既促进和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又切实减轻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缓解企业经济困难状况。
(四)推行包容审慎柔性监管,营造宽松市场制度环境。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和自治区局相关要求,我局认真梳理行政处罚权责清单,建立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制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不予实施强制措施事项共34项(其中,不予处罚事项、减轻和从轻事项共计28项,不予实施强制措施6项),通过批评教育、行政约谈、提醒告诫等手段全面实施涉企柔性执法,对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且及时改正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实行“首违不罚”,为市场主体竞争、交易营造更加包容的制度环境。
(五)严格规范市场秩序,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稳定的发展环境。在全面保障宽松包容的市场发展环境的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对破坏营商环境、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活动。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机制,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切实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执行“凡检查、必随机”,截止目前,全市已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任务344次,检查市场主体1349户;开展部门内抽查任务650次,抽查市场主体6851户。
二是加强涉企收费治理,聚焦社会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水电气暖、医疗、教育、金融、房地产、涉农涉粮、行业协会商会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领域,深入开展集中治理,严厉查处不落实各项惠企政策、不按规定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从重从快查处借疫情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行为。面向社会发布提醒告诫书,组织开展转供电环节电价检查,对转供电主体不执行政府定价收取电费进行查处。
三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落实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和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和反垄断案件线索排查工作,开展电商平台、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竞争合规指导,督促企业提升竞争合规意识和能力,引导经营者公平竞争。
四是组织开展重点民生领域“铁拳”整治行动,持续稳步推进“双打”工作。以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为重点,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和整治行动。2023年上半年度共出动执法人员3474人次、检查经营主体2840家次、查处案件554件、其中典型案例2件、涉产品货值23余万元、罚没款金额共计199.3万余元,销毁假冒伪劣商品商品9.5吨、销毁商品的货值411万余元。
(六)切实发挥“小个专”党建引领作用,深入开展行风建设工作,持续推进“走基层、办实事、优环境”专项行动。
一是各级小个专党建办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各行业领域党建工作指导和协助,采取结对共建、指导帮扶等方式帮助个体工商户成立基层党支部,以党建为引领,深入推动个体工商户发展。同时,向个体工商户解读《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对条例中涉及的经营场所租赁、职业技能培训、金融信贷支持、市场供求渠道、用工招聘、抒困助难等方面的内容予以渠道对接,帮助解决相关问题。
二是按照国家总局、自治区局的整体部署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组织开展了行风建设专项行动,印发行风建设三年攻坚方案和工作要点,在全系统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行风问题自查工作,对外公布和张贴行风问题线索征集热线和海报,全面征集政务服务行风问题和提高监管服务水平意见建议,组织开展重点领域走访调研和专项检查工作,局领导带头深入各类市场主体开展走访调研,聚焦市场监管部门“优服务、稳主体、促发展”13件实事和“强监管、守底线、惠民生”12件实事,着重从办理许可审批、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和保护维权、质量和标准化发展、执法办案、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及市场监管人员工作作风、服务意识、遵章守纪等9个方面征求市场主体意见建议,主动破解市场主体办事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提高市场监管服务水平。
三、聚焦提升发展质量,助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快速成长发展
一是不断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积极推动“个转企”。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提供“一站式”服务,指导各旗县区建立“个转企”培育库,共确定重点“个转企”对象57户,设立“个转企”奖励措施,纳入到我市2023年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清单中,对符合条件的转型升级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目前正在拟定《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资助奖励办法》,进一步细化完善资助奖励程序,鼓励个体工商户不断提升发展质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是加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知识产权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巴彦淖尔市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推动中小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活动,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举办质押融资培训会,为60余家市场主体提供精准服务,对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有效发明专利每件资助0.5万元。
三是实施质量管理提质工程,帮助中小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筛选53家企业参与自治区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行动,10家企业被列为试点企业。统筹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服务企业1800余家,帮助企业节约资金80.5万元,同时大力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年内推动80家企业落实。落实质量奖励制度,积极动员企业参与自治区主席质量奖和市场质量奖申报工作,目前我市共有4家企业参与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申报,21家企业参与市长质量奖评审。
四是深入推动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紧紧围绕“天赋河套”“陕坝味道”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蒙”字标认证工作,积极鼓励个体工商户、企业统筹推进品牌培育发展和老字号打造,实现区域品牌的价值提升和本地优势产品销售,全力提升本地特色优质产品核心竞争力,增加产品品牌影响力和附加值。
五是认真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加大消费市场服务,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为契机,大力推行商业外摆经济,集中打造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和特色摊贩功能区,做好特色经济、商圈、街区和功能集聚区建设工作,研究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外摆经济的点对点精准帮扶,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鼓励和支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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