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袁小叶代表:
您好!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已收悉,我们高度重视,并进行了深入研究。现就提案中的相关建议,结合我局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的职能范围,进行如下答复:
一、严把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关
1.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一是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模式,践行“体检式监管、服务型执法”工作理念,积极开展部门内联合抽查工作。二是积极运用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推进,建立“清单管理+专人督办”机制,安排专人盯办指导,严格按照制定检查计划、现场检查情况实时确认、问题整改报告按时上传的规定,实现监督检查闭环管理。截至5月底,已完成255家次检查结果录入,计划完成率、问题整改率均达100%。
2.开展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专项整治。印发了《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及使用专项整治的通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领域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问题治理,严厉打击餐饮环节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问题进行全领域、全链条、全过程整治。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72家次,食品销售单位497家次,餐饮服务单位860家次,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发现问题44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3.结合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持续开展肉制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一是制定印发《巴彦淖尔市严厉打击合成肉假冒原切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合成肉假冒原切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开展期间累计检查肉类产品生产企业43家、小作坊69家,发现问题5个,立案1起,没收使用已超过保质期食品添加剂生产的牛肉串1850串,罚款30000元人民币。二是制定并印发《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市监办〔2025〕119号),结合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规范提升”为目标,扎实推进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自2025年4月1日起,共检查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餐饮主体2482户次,发现问题63条,整改完成63条,立案3起,办结2起,罚没款6542.68元,办理中1起。
4.持续推进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巴彦淖尔市规范乳制品生产加工行为促进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到2025年底,推动全市乳制品企业原辅料、关键环节与产品检验管控率达到100%,大型乳制品生产企业建立生产过程追溯体系率达到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100%,企业安全自查及报告率达到100%,企业发现风险报告率达到100%,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100%。
5.强化全链条监管意识,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重点产品、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一是以调味品、包装饮用水、酒类、食糖、淀粉制品、预制菜、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小麦粉、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速冻食品、其他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登记)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在允许分装的食品品种范围内分装产品、过度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按照《散装液态食品交付装卸运输等食品安全全链条管理工作指南》、《食品仓储运输配送工作指南》要求,强化食品仓储、运输、配送环节各方责任,排查食品生产企业交付装卸运输风险。
二、落实落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推动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及时宣贯《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97号),帮助食品生产主体进一步规范生产过程控制和质量管理水平。截至5月底,全市共有507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对《规定》及其要求知晓率100%;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任命率100%,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率100%,“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落实率100%。
2.持续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防控。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要求,指导全市在产食品生产企业,恒远食品加工园区、五原县工业园区、绿源农贸市场等11个重点区域,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乳、肉、油、酒等30个品种重点食品的基础上增加新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并逐项建立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
三、完善食品安全检查员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1.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巴彦淖尔市食品生产初、中级职业化检查员管理细则》,进一步完善职业化检查员制度。
2.加强食品安全检查履职能力建设,组织开展食品生产领域业务能力巡回培训,对检查员进行选拔。培训覆盖8个旗县(区),累计培训500余人次,参与考核监管人员100余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进一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在2024年评定的基础上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等级进行动态更新和调整。
(二)持续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贯彻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及考核大纲,加强监督抽考,到2025年底,实现全市食品企业考试覆盖率、人员合格率、公示率均达100%。
(三)强化隐患分析研判。结合近三年抽检结果、投诉举报共性问题、新的实施标准以及日常监管实际,分析研究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开展大桶番茄酱、鲜食玉米、小麦粉等行业突出问题的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筑牢风险防范意识。
(四)继续围绕“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任务,持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建设,发展牛羊肉、鲜食玉米、休闲食品等食品生产企业,培育壮大预制菜产业。
(五)扎实推进各类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岗、责任到人,畅通举报渠道,持续曝光典型案件,及时总结工作成效。
(六)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强和其他部门的配合,特别是和公安部门的配合,对一些性质恶劣的案件要一查到底,给违法犯罪者以最沉痛的打击。
(七)加大监管人员培训力度。推进落实巴彦淖尔市职业化检查员实践考核,强化培训考核和统一调配使用。组织职业化检查员协助开展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日常检查、双随机检查,提升监管人员执行政策能力。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使命、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贡献我们的力量。再次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在未来的工作中继续给予我们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5日
签发人:邓勇
承办人:郭东
电 话:8928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