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工商联,赵磊委员:
你提出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巴彦淖尔市第五届委员第二次会议总编(2023)第012号《关于促进我市农畜产品电商直播产业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的状况
电商直播产业具有促进消费、增加就业、产业升级和乡村振兴等社会经济效益。近几年,我市直播电商产业经历从萌芽到快速成长,从低端初级农产品向中高端农畜产品深加工迈进,直播带货显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14日,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接到投诉4056单。互联网投诉,商品类114件、服务类274件。其中网络直播投诉2件,占比0.04%。在发展过程中,部分电商经营者也陆续反映出一些问题,比如: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售后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市场监管局做为当前直播新业态管理部门之一,在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防范风险,推动直播带货行业的健康发展,承担一部分管理职能职责。
二、具体措施和做法
(一)建全监管机制,促进农畜产品经济规模壮大。一是为全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水平,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市场监管局全面落实“一网通办”“一照通办”,畅通市场主体准入、准营和退出,实现市场主体开办“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窗出件”,时限缩短至0.5个工作日,推动线上线下同步发力,为电商企业设立提供保障。二是建立了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和帮办代办工作机制,开展“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绿色通道”服务,为电商企业准入、发展、经营、推出等环节,提供了便利。三是制定了《巴彦淖尔市网络市场监管标准工作指引》、《巴彦淖尔市开办企业“一次办结”工作方案》等市场经营主体准入便利制度;制定了《巴彦淖尔市网络市场监管标准工作指引》、《微商管理指南》等电商企业经营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关于免费提供印章的公告》、《巴彦淖尔市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等促进电商企业发展的文件。为有效提高线上市场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提高网络市场监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遏制网络乱象,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6月22日向全市印发了《关于建立促进网络直播等新业态监管的长效举的工作方案(试行)》,通过对措施相对人采用培训、引导、建议、回访、行政指导、提醒、约谈、查处等方式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及时纠正网络新业态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网络主播职业道德建设,规范从业行为。
(二)实施品牌建设,助农畜产品价值提升。一是强化品牌思维,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管局以持续提高品牌意识,加强成功案例宣传推广为抓手。以“天赋河套”品牌建设为引擎,推动注册“天赋河套”品牌系列商标149件,其中,国内注册41个类别143件商标,国际注册3个类别6件商标,品牌价值达260.18亿元,带动旗县区公用地区品牌建设。二是为激励和推动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加快发展,出台《巴彦淖尔市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资助奖励政策的出台走在全区前列,《办法》明确对新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及新获得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每件一次性奖励50万元,助推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发展。三是为保护地区品牌,建立跨区域协同联动保护机制。呼包鄂乌巴5市联合签订《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协作协议》,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签订《“天赋河套”商标品牌保护协作协议》,构建起“市内全覆盖、周边盟市全贯通”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协作体系,实现“天赋河套”商标品牌跨区域协同保护;与市公安局、市绿统办联合印发《巴彦淖尔市“天赋河套”商标保护管理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天赋河套”商标保护专项行动,对部门市场主体未经许可,擅自张贴、乱用“天赋河套”商标品牌、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天赋河套”集体商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规范。四是邀请全市各旗县区地方志办公室负责人参加地理标志培训调研,深挖我市地理标志资源,及时梳理44款本地区特色农畜产品载入地方志,为地理标志商标申报提供有力佐证,促进我市特色产品资源优势转化运用,为特色农畜产品高质量发展,推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起到重要推动作用。五是积极推荐申报“蒙”字标认证,全市3家优质农产企业31款产品获得“蒙”字标认证证书。
(三)掌握网络直播底数,促进直播电商监督管理。为进一步加强网络监管能力,督促网络直播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测监管五级贯通系统”和“内蒙古自治区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系统”对网络交易市场主体进行有效监管,对辖区内网络主体做到心中有数。全市网络市场经营主体1.2万户,目前检测监管全市平台内经营者直播平台店铺348个,网络主体直播平台主播1870个。
(四)依据检测平台,规范电商交易经营行为。从网络直播带货中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入手,通过“人工+技术”网络交易监测手段,开展无照经营、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监测,大力推动技术手段与监管业务深度融合,充分运用“内蒙古自治区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系统”监管平台,对反映集中、投诉率高的农产品和直播电商,加大定向检测力度,对发现的违法线索进行核查处置,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查处。今年,为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上报重点检测信息6条,核查处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下发网络直播案件2件。2022年8月29日,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促进网络直播等新业态监管约谈会,对巴彦淖尔市5家网络直播新业态企业提出了约谈意见。内容包括:网络直播新业态人士要坚持守法经营,积极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从业行为、增强法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严守法律红线,不售卖假冒伪劣食品、商品,不虚假宣传。最后,新业态代表签订《网络直播等新业态经营者守法合规承诺书》。
今年以来,检查辖区各类网络直播主体560户,筛选监测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管局直播带货网络红人的共8户,抖音3户、快手5户,线上监测网络直播带货120个次。暂未发现违法行为。
(五)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网络交易经营者自律意识。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管局将执法检查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利用各类“普法”宣传日,各业务科室“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节点,提高各交易网络经营者对相关法律的知晓度,引导经营者依法经营,严格遵循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曝光典型案例及实施联合惩戒,震慑潜在违法者。
(六)督促亮标亮照亮规则,强化网络市场监管水平。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管局以规范促发展,督促电商经营者亮照、亮标、亮规则。一是平台应当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其链接标识;二是如实公示与所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注册备案、审查批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信息;三是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或其链接标识。包括用户注册、个人信息保护、支付服务、退换货、投诉举报处理、争议解决、信用评价、消费者保障金等方面的协议和规则。
三、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监管力度。加大对农畜产品直播带货的监管力度,加强对直播平台、主播和产品经营者的监督执法,及时查处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
(二)加强信息披露。督促直播平台、主播和产品经营者在直播过程中清晰、准确地向消费者披露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产地、生产过程、来源等。
(三)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通过加强宣传和教育,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提高其对农畜产品直播带货的辨别能力和风险意识。
(四)打击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对涉及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的直播平台、主播和产品经营者依法予以处罚,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五)加强行业自律。鼓励农畜产品直播带货行业自律,推动平台、主播和经营者遵守相关规定,加强行业内部的约束和规范。
(六)完善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对12315和12345 投诉举报平台的受理和反馈力度,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主播和平台进行依法查处和曝光,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职责,继续加大对直播电商经营者的监管力度,积极引导直播电商经营者增强守法经营意识,有效提高网络直播电商经营者诚信自律水平,促进直播电商行业发展规范经营,为我市农产品直播经济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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