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乌日娜代表: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8号建议《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传统行业标准化进程的建议》已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小作坊及小作坊园区基本情况
巴彦淖尔市现有小作坊 990 家,登记备案数为 990 家,主要业态为面制品 185 家、豆腐 34 家、豆芽 9 家、粉条 38 家、植物油 83 等,乳肉制品 45 家、小 麦粉 57 家、民族特色奶制品 28 家,其他 500余 家。目前,全市已建成投运小作坊园区 8 个、计划筹建 1 个。
二、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园区建设工作情况
针对小作坊生产和监管现状,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打扶并举、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坚持一个中心、 落实两个责任、把好三道关口、记好四本台账、抓好五个强化、实施六项标准、园区七个统一”,以规范引导、隐患排查、风险预警等措施,监督引导小作坊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坚持一个中心。近年来,巴彦淖尔市委、市政府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综合整治列入民生实事工程和政府重点工作,作为关心群众切身利益、解决群众身边事的具体举措,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
(二)落实小作坊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两个责任。针对大多数小作坊普遍存在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引导小作坊业主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增强依法依规生产观念。一是开展巡回培训,把培训课堂搬到最基层,通过针对性的知识培训和教育引导相结合,提高小作坊从业者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增强了业主主体责任意识、诚信自律意识和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近三年共培训小作坊业主和从业人员 3000 余人次。二是鼓励小作坊业主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三是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公示,强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
巴彦淖尔市以基层责任网络监管为依托,强化属地职责,完善管理制度,健全责任体系,确保监管责任全覆盖。从 2018 年开始,巴彦淖尔市实施“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计划”,按照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总体思路,2018 年重点完成植物油、面制品加工小作坊的综合治理工作,2019 年重点开展和乳、肉制品、“四白”食品综合治理工作,2020 年重点开展肉制品、豆制品和其他产品加工小作坊的综合治理工作,届时全市所有食品加工小作坊将全部规范生产。对“黑作坊”坚持零容忍出重拳,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处取缔一处。
(三)督促小作坊严把原料进货查验关、生产加工关、成品检验关三道关口。查验食品投入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严防非法添加行为;将小作坊产品监督抽检纳入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专项抽检资金,做到监督抽检全覆盖。针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及时公布抽检信息,约谈小作坊业主,跟踪问题食品后续核查处置和整改情况,及时消除了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四)记好采购、生产、洗消、销售四本台账。全市统一规范了上述小作坊采购、生产、洗消、销售记录样式,统一印制了加工过程控制记录本、“一票通”购销台账登记本以及监管档案盒,指导督促业主及时准确记录食品生产全过程信息,重点记录关键控制点信息,规范了小作坊的生产过程记录行为,实现了统一规范标准、统一监管档案、统一填写格式、统一填写的 “四统一”要求。
(五)抓好五个强化。一是抓清查建档,严格准入,强化源头治理;二是抓政策引导,强化产业优势互补;三是抓打防结合,强化过程管控和风险防控;四是抓行业自律,强化小作坊生产经营自律意识;五是抓规范提升,强化示范引领作用。通过“五抓五强化”提升了小作坊整体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了我市小作坊行业健康快速有序的发展。
(六)实施“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操作规范、场所清洁”六项标准。实施公示标准六统一,通过监督引导,这六项标准逐步成为食品小作坊的行为标准、消费者的评价标准和公众的监督标准,有效促进了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
(七)园区建设运行七个统一。我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大力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加工园区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鼓励、引导小作坊入园生产、集中管理。一是在硬件建设、内部管理、运行经费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支持。各旗县区由政府投入专项经费积极新建或改扩建地方加工园区,硬件建设全部按照标准化加工园区要求规范统一,并且政府在企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水电暖、房屋租金等费用方面给予一定的减免和帮扶,监管部门在证照办理、业务培训指导、市场营销宣传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有效调动了小作坊生产经营者入园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在园区“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经营、特色化打造”上狠下功夫,按照集约化生产、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入市、品牌化经营理念,对入园小作坊实行统一规范标准、统一配送采购、统一查证验证、统一检验检测、统一品牌标识,统一档案管理、统一制度上墙等“七统一”管理,并且在原料购进、添加剂使用、生产加工环节等方面进行严格管控,提升了小作坊整体管理水平和内部管理层次,产品质量得到有效保障。三是以“智慧监管”方式监督企业依法依规生产、诚信自律经营。对入园生产经营的小作坊全部实施“车间亮化”工程,由市政府统一出资在小作坊原料验收、加工场所、包装储存等重点环节安装摄像头,通过网络运营传输到基层所、旗县和市三级监管部门监管平台,实现视频适时远程监控和电子监管,同时搭建开放式平台向社会公开,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共治格局,既弥补了监督人力不足的问题,也形成了有效的震慑作用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实现了监督前移、实时监督、无缝监管的智慧 监管新模式。
三、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情况
我市民族传统乳制品产业主要集中在乌拉特中旗和后旗,近一半的奶食品手工坊奶源实行自养自给,其他的从周边养殖场采购。经营规模普遍较小,主要分为单体牧户经营、联体牧户经营、合作社经营和企业化管理经营形式。目前,全市共有传统奶制品加工园区1个(后旗)、2家食品生产企业正在建设中:内蒙古英格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驼奶加工)和内蒙古花麒奶业有限公司(驴奶加工)、手工坊29家,从业人员101人。日加工鲜奶量26吨,主要生产奶皮、奶豆腐、酸酪蛋、毕希拉格、嚼克、黄油、白油等品种,年产量2142吨,年产值5600万元,产品销售覆盖全部省市。
目前,我市有1个食品加工园区、1家食品检验机构、1家食品生产企业、6家手工坊和4家商超入选自治区首批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试点示范名单,5名从业人员被认定为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察干伊德代表性传承人。
巴彦淖尔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传统奶制品发展工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围绕“一年见效,二年提高,三年大提升”目标要求,推动全市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带动传统奶制品从业人群稳定就业,持续增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管局落实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相应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各环节责任分工,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落实。并且通过摸清底数,健全监管档案;简化许可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加强日常监管,严把产品质量关口;加强食品加工园区建设,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大传统奶制品监督抽检力度;加强培训和宣传,提升食品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六大措施,着力推动传统奶制品发展。目前,9家手工坊产品入驻商超,设置183个专柜,13家开通微商、电商,8家手工坊产品进驻美团平台,平均销售额增长15%,从业人员增长20%。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一下几方面工作,持续推动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引导,制定出台支持和鼓励政策措施。在传统奶制品项目和检验等资金和政策上予以倾斜,缓解生产主体规模扩大的资金局限,推进“种、养、加工、销售”全产业链条发展,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二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奶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19〕33号)文件中关于“支持民族特色奶食品加工”的标准,采取“先建后补”或“以奖代补”方式,鼓励传统奶制品生产企业和手工作坊加强基础建设,升级改造或更新生产加工设备,配备检验设施,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三是加强民族食品加工园区建设,引导那些小、散、远的手工作坊入驻园区,实施标准化建设、统一管理,培育和孵化“小而精、名特优”的特色产业。四是完善标准体系,对没有食品安全标准的,由卫健部门牵头,帮扶指导建立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协调自治区卫健委尽快备案实施;对于标准要求的指标含量与我市生产实际不相符的情况,反馈并建议自治区修订标准。五是发挥现代营销手段,带动牧民增收致富。继续依托“天赋河套”品牌“百城千店万柜”工程,大力推动传统奶制品进商超、开设专柜服务,发挥“微信、抖音、快手”等电商、微商的便捷销售优点,加强品牌建设,提高产业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推动传统奶制品产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六是强化品牌培育力度。积极引导民族传统奶制品企业和手工作坊做精做大做强,指导和协助传统奶制品行业、专业合作社等团体申请注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以“天赋河套”区域公用品牌为抓手,打造乌拉特民族传统奶制品的区域公用品牌。
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