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旗县区局两级联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8人,已对18家有机产品认证获证组织进行了监督检查。依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行政监管系统”,依据《认证认可条例》和有关规定,执法人员深入有机产品获证组织生产场所和生产基地,通过现场查看、交流询问等方式,重 点检查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是否在产品或包装标签上正确使用有机标识,是否违规使用违禁物质,是否保存采购和使用投入品记录,环境和产品检测是否符合要 求,认证机构现场检查对投入品关注情况及对有机生产加工等关键环节审查实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
在开展检查工作的同时,进一步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指正,要求获证企业严格按照认证规则和标准组织生产经营,建立完善的生产、加工、销售记录档案制度,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打响有机品牌,并积极向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材料不齐全、档案归纳混乱等问题,执法人员及时向认证机构反馈意见,并下发整改意见通知书,要求限期落实整改要求,并认真填写《有机产品认证结果检查表-获证组织现场检查记录表》,跟踪整改情况。
下一步,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快对其他有机产品认证获证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对辖区内有机产品认证获证组织的检查实现全覆盖。加大对《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向企业宣传普及有机产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发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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