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职能职责,聚焦农村牧区食品生产、销售关键环节,形成“常态监管、监督检查、督导落实、宣传共治”闭环工作法,持续做好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常态监管持续推进
确定食品生产、餐饮、食品流通、特殊食品、网监、广告等业务条线工作职责,开展以市局、旗县区局、监管所,三级监管格局,开展常态化线上线下监管。一是对农村牧区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好风险分级工作,按照风险分级规定频次对农村牧区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检查频次合理、检查效果扎实。二是加强对农村牧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整治。主要针对生产经营许可资质、生产经营场所环境、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虚假宣传等各项内容多条线齐抓共管。三是加强对农村牧区的监督抽检,以食用植物油、畜禽肉类、“四白食品”等农村地区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加大抽检力度,排查风险隐患。
强化监督闭环整改
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的通知》(巴市监办发〔2024〕160号),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抽查,分成2个工作小组,对7个旗县区及开发区制售肉制品、农村牧区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开展联合检查,责任落实、生产经营许可、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环境卫生、广告宣传、网络销售等各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对各旗县区及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落实情况、工作进展情况、整治情况、问题发现情况、监管档案建立情况等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要现场反馈并限期整改。
联合督导推进落实
为强化工作落实,市局驻局纪检组牵头组建专项检查小组,运用随机抽查、暗访检查等方式,对全市7个旗县区及开发区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目前,第一轮专项检查工作结束,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建立整改台账,实施销号管理,推动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切实形成监督闭环。
开展宣传加强共治
发布《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经营问题线索的公告》,征集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制售“三无”食品、制售“山寨”食品等十大类线索,强化社会共治。制作并发布特殊食品规范经营科普视频《一家规范的特殊食品经营店是什么样的呢?》,帮助包括农村牧区特殊食品销售者在内的全市特殊食品销售者更好的了解规范经营要求,落实主体责任。
截至目前共组织监督抽检544批次,其中不合格食品12批次,正在核查处置中。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3301户次(其中生产主体231户次,销售主体1849户次,餐饮服务主体1221户次),发现问题79个,主要涉及食品未离墙离地、卫生环境不整洁等问题;责令整改20家;发现案件线索9件,办结7起,主要涉及销售过期食品、虚假标注生产信息、索证索票不全等;收到投诉举报线索18条,其中15条已答复投诉并办结,3条正在处理中;
下一步,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力求聚焦“小切口”实现“大突破”,创新监管模式,精准整治、高效整治,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实处、起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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