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相关业务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提升市场监管精准度和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将《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第五版)》印发给你们(以下简称《清单》),请严格遵照执行。
本次《清单》共梳理规范71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涵盖市场监管部门全部行政检查事项,请各旗县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清单》完善本部门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清单制定完成后,各旗县区、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需及时调整“协同监管平台”抽查事项清单库,并在本单位外网网站进行公示,原则上《清单》本年度不再进行调整。
按照营商环境评估要求,各旗县区、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市局各相关业务科室务必于10月30日前实现“协同监管平台”内抽查事项使用率达到100%。
附件: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第五版)
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7日
(联系人:蔺振华,联系电话:0478-8756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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